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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服务
二级考试分数(2019)

考试科目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7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5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65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57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7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65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61……

二级建造师种类

公路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建筑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

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名参加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 2.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 3.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 4.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

二级建造师常见问题

二级建造师常见问题解答 一、注册管理部分 1.二级建造师注册到哪个网站申请? 答:登陆http://61.190.70.122:8085/credit01/网站,进入个人用户入口模块申请。 2.二级执业师注册流程和申请材料需要什么? 答:见业务指南。 3.重新注册系统操作无法选择专业? 答: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造师在取得执业资格满三年后,符合重新注册条件并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未完成继续教育,无法发起重新注册。继续教育完成后3到5日,可在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发起重新注册申……

二级建造师注册

二级建造师系统介绍 1 二建系统介绍 2 2 注册流程说明 2 2.1 初始注册说明 2 2.2 变更注册说明 2 2.3 延续注册说明 3 2.4 增项注册说明 4 2.5 重新注册说明 4 2.6 注销注册说明 4 2.7 污损换证注册说明 5 2.8 遗失补办注册说明 5 3 注册流程图 6 3.1 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流程图 6 3.2 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污损换证流程图 6 3.3 执业企业变更流程图 7 3.4 人员名称变更流程图 7 3.5 ……

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

建造师继续教育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发布日期:2010-11-19 建市[2010]19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制定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

严查挂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建办市函〔2019〕9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妥善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更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

一级临时建造师取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一级建造……

一级建造师电子申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建办市〔2018〕4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决定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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